In 2005, 亚利桑那州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法律,允许未成年人(至少16岁的人)参加, 但还不能申请获得自由, 这是, 在法律上被宣布为“成年人”,对自己的食物负责, 住房, 还有医疗保健.
允许解放的法律对获得解放的资格提出了许多要求,并规定了被解放的未成年人的权利和责任.
解放形式:
- 关于亚利桑那州解放的信息
- 要求法院颁令解除未成年人的监护权(表格表格)
- 请求法院命令释放未成年人(核对表)
- 如何申请法院令解除未成年人的监护权
- 青少年解放须知
- 出于保密原因封存法庭记录的动议
- 关于因保密原因请求封存法庭记录的命令
- 说明:如何填写未成年人解放请愿书
- 未成年人解放请愿书
- 同意未成年人的解放
- 为未成年人解放的法庭听证做准备
- 命令Re:未成年人的解放
- 将呈请送达有关人士(表格表格)
- 说明:递交呈请及递交服务证明
- 服务证明
- 服务宣誓书
解放的异议: